两种类型的法律认可的婚姻在马来西亚是:
1. Civil marriage; and公证结婚;
2. Islamic marriage;伊斯兰婚姻;
公务员或一夫一妻制的异性婚姻,正在实行的非穆斯林和非本地人在马来西亚,根据法律改革(结婚和离婚)法令1976 。 非穆斯林继续坚持严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作为一个基本的婚姻。
如果您是合法结婚,根据任何法律,宗教或自定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配偶,您是不容许的合同有效的婚姻与另一个人,无论您的婚姻是合同在马来西亚或马来西亚境外。 Code.如果您有违反上述规定,您已被视作已犯下的罪行,结婚期间再次生命的时候丈夫或妻子,视情况而定,是指第494的刑法典。
而在伊斯兰婚姻,一夫多妻制是允许符合一定的限制。 .男子只能娶了四( 4 )妻子在任何一个时间,但大多数男人只有一个。 .穆斯林妇女没有不获准执业的一妻多夫制,其中一名女子有一个以上的丈夫在同一时间内。
根据第23条的伊斯兰家庭法(联邦领土)法1984年,丈夫渴望一夫多妻制的,必须取得同意和意见,现有的妻子或妻子和许可,从回教法庭进入一夫多妻制婚姻,否则,他被认为是有,即属犯罪,根据第123条的行为。
第四章古兰经具体规定,男子谁选择这条路线必须能够负担得起,以照顾各自的妻子,妥善,公平,公正与他们竭尽所能,他们可以花等量的时间和金钱上他们每个人。通常是妻子很少或根本没有接触到对方,并导致不同的生命,虽然共用相同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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